竣工结算时由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承包的公路工程项目中增值税如何计取税率标准

我公司2019年8月在福州市中标一个公路工程项目,根据当时投标时编制的公路工程项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增值税税率为9%,施工合同未明确约定要调整增值税税率的条款。因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施工过程中,根据国家税法由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出具的工程进度款增值税发票体现税率为3%,请问该项目竣工结算时增值税税率该按照9%计取还是按照3%计取?

提问时间:2023-08-01     提问人:陈***


因咨询函中未附完整材料,根据来函中提供的背景条件,回复如下:       
    公路项目常用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含税价,经了解本项目合同中不体现具体增值税税率。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的项目,小微企业自身优惠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合同另行约定外,结算时不因税率变化进行调整。

答复时间:2023-08-03      答复部门: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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