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干扰费

问:

公路项目,现场有围挡施工,但是从三集中场地(钢筋厂、搅拌站等)到施工现场的这一段是非封闭的,有外来车辆干扰,这种情况下预算可以计取行车干扰费吗?车次要如何计算

提问时间:2024-06-27     提问人:郭***

回复:

您好!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规定,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指由于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干扰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新建工程、中断交通进行封闭施工或为保证交通正常通行而修建保通便道的改扩建工程,不计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 您提及的该公路项目施工现场如已封闭,交通已中断,则施工不受行车干扰,而从三集中场地到施工现场实际为材料的道路运输过程,不应计取行车干扰费。

答复时间:2024-07-05      答复部门: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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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干扰费只考虑项目施工范围内,不考虑到料场之间的道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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