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路面垫层、基层的定额工程量的咨询

问:

一、基本情况: 2018版部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子目号302~307(包含各式垫层、基层、底基层)都约定“依据图纸所示压实厚度,按照铺筑的顶面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 《公路预算定额》采用厂拌法施工时的混合料消耗系数为1.01,并未明确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公路预算定额释义手册》P86~P97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说明“按设计需要铺设的路面面层(每层)的顶面面积计算工程量。” 以某项目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宽度7.5m、厚度20cm,基层两侧放坡坡率1:1为例。若按照《公路预算定额释义手册》计算的每延米定额工程量=7.5m2;实际消耗量为7.7m2*0.20=1.54m3,损耗率达2.7%,远远超过定额损耗率1%(若厚度为30cm,则损耗率将增加到4%)。 二、请问: 1、水泥稳定碎石的清单工程量=7.5m2,预算套用的定额工程量应为7.5m2,还是7.7m2计算? 2、若定额工程量按《公路预算定额释义手册》套用7.5m2,混合料的损耗系数是否应根据基层两侧的“放坡坡率”进行调整?如上例,消耗系数应调整为(1+2.7%)*1.01=1.037?

提问时间:2023-08-31     提问人:林***

回复:

因咨询函中未附完整材料,根据来函中提供的背景条件,回复如下:
    一、《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未明确路面结构层工程量计算规则。《公路预算定额释义手册》由《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主编单位编制,其中有提到“按设计需要铺设的路面基层(每层)厚度、顶面面积计算工程量”,建议按手册所述计算。
    二、定额工程量损耗系数不可调整,如有疑议请咨询《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主编单位。

答复时间:2023-09-05      答复部门: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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