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项目人工费调差咨询函
问:
由我司承建的石狮市公路PPP项目,实际施工期为2017年11月7日至2021年2月8日,现该工程办理结算过程中遇到人工费调差进行咨询,概况如下: 1、该招标控制价编制使用定额及相关规范为:《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闽交建【2008】91号《福建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补充规定》、人工费根据闽交建【2014】162号文规定人工费以61元/工日计(包括生产工人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 2、在该项目施工期间,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福建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闽交建〔2019〕31号),其中规定“2018年12月17日,交通运输部公告(第86号)颁布实施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以下统称“新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3821-2018)、《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3831-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统一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原则,根据新编制办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规定也明确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人工单价标准为((人工费112元/工日)含机械费、船员119元/工日、潜水员市场单价)。 3、根据PPP合同约定“实行风险包干,除以下发生的情形外,一律不再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价款。——人工费调整,执行预算编制期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调整通知为调整依据”。 综上所述,本项目人工费该如何调差?
提问时间:2024-01-29 提问人:杨***
回复:
因咨询函中未附完整材料,根据来函中提供的背景条件,回复如下:
《补充规定》第三点明确“人工费单价仅作为编制估算、概算、预算的依据...”。项目实施阶段应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答复时间:2024-02-02 答复部门: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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